1、LED在道路照明应用标准的问题。
作为一种新光源,LED的道路照明标准,在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强制标准,但这不是意味着道路照明应用没有标准。机动车道路照明是为驾驶员的视觉作业设计的,LED道路照明应该选用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》cJJ45—2006中的“亮度标准”,即路面平均亮度、路面亮度总均匀度、纵向均匀度、眩光限制、环境比和诱导性作为评价指标。有半导体专家和路灯企业大肆宣传LED路灯的照度均匀性、矩形光斑形成均匀照度等,广为扩散,造成错误引导,浪费了大量的人力、财力和物力,事实上是没有真正理解道路照明需求的本质。
2、LED在道路照明中的显色指数和色温问题。
传统光源的显色指数i乎ftr指标CRI其实是不适#f:Rtr高色饱和度LED光源的。LED光源CRI的数值低而光色品质可以非常好。相反CRI数值高不一定保证色光品质好。对于LED道路照明,传统照明基于黑体辐射理论制定的显色性评价标准CRI有很大局限性。
3、LED的光谱对人类健康与安全性的问题。
LED发出的蓝光特别多,而人眼对蓝光吸收性差且容易感到眩光。同时蓝光可能抑制人体制造帮助人们入睡的褪黑素。褪黑素是非常重要的神经内分泌激素,可以调节人的生理节律(生物钟),使人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,还有如镇静、催眠、免疫、兴奋、抗衰老、抗肿瘤等作用正在研究中。因此,对照明光源质量的评价不能只以视觉认知为标准,要从视觉认知和非视觉感知两个方面评价,深入研究非视觉的影响大小。
4、LED道路照明产品的恶性竞争及实际节能问题。
LED道路照明市场是每个LED企业眼中的香饽饽,但一段时期应用者盲目低价采购的冲动行为,正在付出惨痛的代价。不少LED应用企业盲目投资、急功近利,只是买来模件组装,谈不上创新。一些有研发投入的应用企业开展的也都是对散热、光学、结构、电学等技术上的重复性研发,而对照明科学,光对人的影响的研究更是无从涉及。众多企业普遍对共性技术上的重复研发,导致资源浪费,产品成本居高不下,进而“恶性循环”影响应用市场开拓。劣质LED产品充斥市场,很多企业无法用心去提高科技含量,在拼价格的过程中导致我国LED行业走下坡路。